比特斯塔福哪个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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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问得有点意思,先扯远一点,《圣经·创世纪》中上帝说“我要赐给你的土地上将长出荆棘和蒺藜”,结果以色列人没有处理好与神的关系,违背了神的诫命,上帝就说要降灾给他们,让他们“到处荆棘和蒺藜”、“荆棘刺透你的心脏”;到了《旧约·以塞亚书》,先知以塞亚就预言说“将要来到的是谁呢?是持着锋利镰刀的铁匠吗?他是快利的刀剑,能取人的首级。(耶10:5)”后来,耶稣在《马太福音》中又再次引用这句话,是对着那些法利赛人说——“我是好树,你们不是;我栽种的是可生的植物,你们栽植的却是荆棘。(太7:16)” “荆棘”和“蒺藜”在《圣经》里就是“罪孽深重、拒绝悔改”的意思。

现在回到这个问题,比特和斯塔福都是狗的名字,但是比特的意思是“有刺儿”,是《圣经》里“荆棘”的意思,而斯塔福的意思是“野苹果”,根据《马太福音》里的解释——那撒种的是何等人呢?他们是挪亚的三个儿子——闪、含、雅弗的后代。 那么从名字就能知道,这个“种子”是非常坏的,结出来的果子也是罪大恶极的(“荆棘”和“蒺藜”),也就是说这两个“种子”都代表罪恶,都代表着与神为敌。

现在,我们再把眼光放到现实世界来看看:在动物世界里,狮子在捕猎的时候如果发现了水牛这样体格强壮的敌人,往往不会直接挑战对手,而是绕开对方,寻找对方的破绽,因为直接搏斗对自己的伤害很大,有可能两败俱伤甚至送命;相反,鬣狗遇到同样的对手时,往往是群起而攻之。 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同样是凶狠的野兽,狮子的凶猛用在了避敌、自卫上,而鬣狗的凶猛用在了进攻、破坏上呢?原因就在于狮子的“种子”是好的,它不愿意犯罪得罪神;而鬣狗的“种子”坏透了,除了自己啃骨头外,什么都吃。

人类也是这样,神造了我们,我们是属于狮子的那一拨的,神给了我们尊严和良知,告诉我们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只要我们遵守他的诫命,我们就能和他保持和谐的关系,得到他的祝福;反之,我们就成了鬣狗那一拨的了,虽然也可以吃到一些食物,但是却会遭到神的厌恶,最后自讨苦吃。 圣经告诉我们的道理就是:要像狮子一样爱干净(自我约束),不要像鬣狗一样随便吃(任意妄为,无所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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