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伤人谁负责?

靳娅靳娅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2013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对“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一章作出了较以前更为详尽的规定。该解释第七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减轻责任。”

据此,在一般情况下,作为动物的管理者(饲养人)应对动物的损害结果承担责任;然而,当受害者对于动物的损害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则动物的管理者不一定会承担责任了! 那么,什么是“故意”和“重大过失”呢?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故意”是指受害人故意侵犯饲养的动物,如殴打、辱骂、挑逗动物导致受伤;而“重大过失”一般指行为人明显违反安全义务而导致损害后果发生的情形。比如没有尽到管理职责使动物处于无人看管的状态从而伤害了别人。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故意”和“重大过失”指的是过错形态,而不是侵权行为的发生原因。也就是说,虽然受害人的主观状态可能是故意的,但是并不因此就认定动物管理人存在侵权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行为,取决于有无危险行为以及危险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规定是有关“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一般性规定。依据《侵权责任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还应该区分不同的情况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擅自处理他人委托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无需承担责任;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危险动作致使自己伤害的,其监护人应当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分担赔偿责任。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