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斗为什么不喜欢猫?
先回答,因为法律不允许! 别觉得我开玩笑啊,其实这是有案例的。 2017年3月25日,上海卢浦大桥上一辆行驶中的汽车内突然传来一声巨响,一名成年男子从车内摔倒出来,随后车辆继续向前行驶了一段距离后才停下。警方接到报警后,很快赶到现场进行处置。 令警察们感到吃惊的是,驾驶员不仅全身多处受伤,而且两只眼皮都被硬物敲出双行血肿,暂时性失明,而肇事“凶器”就落在身边不远处的路上。
在询问过程中,男子坚称自己系被一只飞来的啤酒瓶砸伤,可当民警询问他是否看到肇事车辆时,他却改口称不知道。后通过调查,最终找到了肇事车辆的车主。 原来,当天凌晨一点左右,车主陆某将一辆刚刚买回来的新电瓶车留在路边,返回后却发现电瓶车的挡风玻璃碎了一地,而车上放着的手机与现金都不见了。 经鉴定,警方确认,造成陆某眼睛受伤的“凶器”是一枚长约5厘米的废旧铅芯,且事发时正在高速路上,无法找到涉事的第三方保险赔偿。根据规定,因第三人(注:指事故责任人)的原因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侵权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虽然该案中找不到明确的肇事者,但是责任仍须由不法行为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