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哪有领养所?
一、如何领养 1、申请领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30周岁,有抚养经历; (二)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三)有固定住所和收入;
2、办理程序 申领《收养资格申请书》---提交申请材料---审核—登记(发证) 二、不受理的申请材料 不受理公民个人提交的直接收养申请,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送养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被收养人的; (二)送养人持有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送养证明。 三、不予批准收养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予批准收养生育多胞胎婴儿:
(一)生育期间患有严重传染病未治愈或出现明显残疾的;
(二)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三)被收养人生父母没有完全丧失监护能力或被收养人无其他子女而需要收养他人的子女。 四、所需材料
1、《收养资格申请书》; 2、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婚育证明及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被收养人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6、如果被收养人为外籍人员的,应提供护照复印件,出入境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等手续; 7、委托代理的,应提交公证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特别提醒 1.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2.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成立后,当事人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收养证